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6-04
事项名称:林权证核发
办理机构:市林业局
办理依据:《黑龙江省颁发林权证实施办法》
办理程序:
1、申请人到所在村民委员会准备相关申请材料
2、乡镇林业站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。
3、受理
4、市林业局委托乡镇林业站发出《林权登记申请发证公告》,公告期30天无异议
5、由市林业局主办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登记。
6、市林业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批准,作出许可决定。不予许可的,说明原因,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7、办理林权证
8、送达
办理时限:申请材料不全,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。材料齐备后3个月办结。
办理方式:现场
办理地点:bet36365备用网址
联系电话:53537635
申请条件:所需相关材料齐全。
所需材料:
1.《林权登记申请》。
2. 个人身份证明。
3.《林地承包合同》或《林地转让协议》或村委会出具的《林地使用证明》。
4.过去已颁发的《林权证》。
5.《边界认定书》。
6.《外业勘测调查记录》,由乡镇林业站勘测绘出《经营范围图》,并签字盖章。
7. 村委会发出《林权登记申请发证公示》,公示期七天无异议。
8.《林权档案》,由村委会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、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。